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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注意事项

时间:2017-05-15

为提高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进一步规范过程管理,特制定如下注意事项,望各研究生及导师认真执行。

一、论文答辩基本情况

1. 时间:2017年5月21日

2. 地点:外国语学院1A118会议室

3. 答辩委员会(7人)

(1)答辩委员会组成原则:

1答辩委员会由外聘专家、硕士生导师组成。

2申请答辩人的导师不能担任评委。

(2)答辩委员会构成

主席:顾世民(哈尔滨师范大学)

委员:马云阔 刘杰秀 何影 金国臣 郭敏 惠静蕊

秘书:白雪晴 李超

4. 申请答辩人:

(1)王波 导师:龙宇飞

(2)王特导师:郭欣宇

(3)朱红霞导师:郭欣宇

(4)张蕾导师:付承梅

(5)赵梓媛导师:龙宇飞

(6)高杰导师:李恒仁

5.其他说明

由于4名研究生论文在外盲审,如2017年5月18日不能返回,则论文答辩延期进行,答辩时间另行安排。

二、答辩前秘书审查材料

1. 学术论文发表情况(电子版1份,论文复印件1份)

2. 论文答辩申请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

3. 课程成绩单(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学位论文(电子版1份,纸质版8份)

4. 学位申请书(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导师评语(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

5. 对于参加学校论文盲评的研究生,盲评结束后,及时提交学位论文及相关文件

6. 请申请答辩人在5月18日上午下班前把相关材料交给答辩秘书李超老师。答辩秘书应在答辩前将学位论文评阅书及学位论文提交答辩委员会。

三、答辩程序

论文答辩会应张贴海报,公开举行。

论文答辩会的程序如下:

1.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和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2. 学位申请人介绍论文主要内容(硕士生10-20分钟);

3 .答辩委员和到会者提问,申请人答辩;

4. 宣读导师和评阅人的学术评语;

5. 休会,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其他与会人员暂时回避;

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作者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建议授予相应学位表决(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为有效),讨论通过答辩委员会决议。

6. 复会,主席向申请人宣布投票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7. 申请人表态;

8. 主席宣布闭会。

四、答辩委员会职责

负责聘请论文评阅专家;负责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的资格审查,任命答辩委员会主席;做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

五、答辩秘书职责

1. 答辩秘书在我院学位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落实给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委员寄送聘请书、评阅书和学位论文等事项;

2. 答辩时应作好会议记录,不得向研究生透露答辩委员会讨论及投票的具体情况;

3. 答辩结束后一周内,答辩秘书应将学位审批材料整理成册(具体要求见《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中“研究生学位档案归档内容”),送交院(部、所)研究生秘书验收。

六、资料归档

1. 研究生答辩涉及到的相关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均需要在外国语学院存档。

2. 研究生应及时向所在院(部、所)研究生秘书送交学位论文,由研究生秘书收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送研究生院(硕士一份)及校档案室存档。

3. 研究生应及时向校图书馆送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纸质本(具体要求见“答辩所需材料目录”)。

欢迎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外语学院教师参加硕士答辩会。

2017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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