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学检查反馈的具体情况,为了进一步整改和完善教学各项工作,完成国家审核评估的要求,外国语学院决定于五月末开展“外国语学院教学专项检查”工作。
一、检查项目
1. 教学管理制度;
2. 质量保障体系;
3. 试卷;
4. 毕业论文;
5. 教学基本文件;
6. 作业;
7. 档案建设情况。
具体内容以专项检查内容为准。
二、检查时间
系部自查时间:5月2日—5月21日;
外国语学院专家组检查时间:5月22日—5月26日;
三、检查要求
1、各系部要根据评估反馈意见,实事求是进行自查,完善评估相关材料。
2、对检查存在突出问题的个人和事项,负责教师应认真整改,以确保达到国家评估标准。
3、明确查出问题,而不积极整改的教师,若其问题可能影响到学校审核评估结果,在学院内直接影响其评优和晋职。
外国语学院
2017年5月8日